9日上午从柳州市委老干局获悉,近日出台的《柳州市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关爱资金管理使用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建立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关爱资金,对特困离退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偶进行关爱帮扶。
《办法》共分七大章十六条,对特困离退休干部关爱对象及条 件、关爱帮扶标准、关爱资金的建立、管理、使用、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,促进特困离退休干部关爱、帮扶工作的长效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。
《办法》明确把患大病、重病自费额过大;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变故,经济损失严重;配偶无固定收入且与其共同生活、需承担赡养责任的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;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等四种情况的离休干部、副厅级以上退休干部以及无经济收入,患重病或病瘫卧床,医疗费自费额过大,子女无赡养能力,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离休干部遗偶列为帮扶对象。
《办法》规定,首年安排20万元投入关爱帮扶资金,实行年度核定指标和资金规模逐年扩大的滚动管理模式,规范管理、专款专用。特困离退休干部关爱帮扶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,困难情况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提高。
据了解,按照申报审核程序,将在每年的4月、10月,分两批开展集中关爱帮扶。特殊情况,亦可特事特办,开展临时帮扶。